IPO審核暫緩表決企業 年內總數達到13家
《證券日報》記者9月26日從證監會獲悉,當天召開的發審會,審核了6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其中,4家獲得通過,2家暫緩表決。
由此,今年以來,已經有13家企業的首發申請暫緩表決(其中,3家二次上會獲得通過)。
昨日暫緩表決的兩家企業分別是海寧中國家紡城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火炬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證監會主板發審委并沒有給出暫緩表決的具體原因。
業內人士稱,一般來說,IPO首發申請被暫緩表決,有可能發審委關注到質疑的信息,也有可能是發審委因為一些反饋意見沒有審核清楚,具體個案需具體分析。
根據《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發審委委員發現存在尚待調查核實并影響明確判斷的重大問題,應當在發審委會議前以書面方式提議暫緩表決。發審委會議首先對該股票發行申請是否需要暫緩表決進行投票,同意票數達到5票的,可以對該股票發行申請暫緩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5票的,發審委會議按正常程序對該股票發行申請進行審核。
昨日IPO申請審核獲得通過的4家企業分別是浙江恒林椅業股份有限公司、愛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樂惠國際工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和陜西盤龍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從發審委提問情況來看,對于醫藥類企業,依然繞不開“商業賄賂”這一問題。比如,發審委要求盤龍醫藥說明是否在學術推廣活動中給予過相關醫生、醫務人員、醫藥代表或客戶回扣、賬外返利、禮品,是否存在承擔上述人員或其親屬境內外旅游費用等變相商業賄賂行為;報告期內發行人市場推廣活動中存在部分現金交易的具體原因,是否存在現金商業賄賂行為;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商業賄賂風險,相關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其有效性。(記者朱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