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濟寧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濟寧市委批準,濟寧市紀委監委對鄒城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蔡慶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慶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設計項目承攬、項目規劃審批、項目規劃驗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蔡慶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濟寧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蔡慶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