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Uber本周向加州一法院提起申訴,反對一項可能危及其業務模式的集體訴訟得以通過。這一集體訴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確認,Uber司機是該公司的全職員工,而不是獨立合同工,從而使司機獲得更好的福利。
如果司機被認定為Uber的全職員工,那么Uber的商業模式將受到極大的影響。司機將獲得最低工資保障,按行駛里程得到報酬,而Uber還需要為司機繳納社會保障金。這一訴訟將對依賴閑置勞動力的眾包服務,例如家政和外賣服務,產生重要影響。
Uber的處境目前頗具爭議。加州勞工委員會上月裁定,通過Uber應用接待乘客的司機須被視為Uber員工。跟其他打車應用一樣,Uber的商業模式是向司機提供移動應用,幫助他們聯系乘客,從中收取傭金。
為了回應這一起由部分司機兩年前發起的訴訟,Uber周四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已經收集了400名司機的證詞。當這些司機注冊Uber服務時,他們已同意了各種規則。在法庭文件中,一些司機還表示,他們無意成為Uber的全職員工,而如果成為全職員工,那么他們將無法以下班后兼職的方式去從事Uber司機的工作。
Ub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現實情況是,司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使用Uber,他們可以控制對應用的使用。他們不是典型的司機。”
司機一方的代理律師夏儂·里斯-里奧丹(Shannon Liss-Riordan)尚未對Uber發布的聲明做出回應。
加州勞工委員會表示,Uber及其加州子公司“認為他們只是中立的技術平臺,目的是幫助司機和乘客處理交通業務,然而事實情況是,被告參與了業務運營的每個方面”。
Uber此前已表示,將對這一認定提出申訴。盡管這一認定僅適用于一名司機,但可能會影響法庭對此類問題的總體裁決。
由Uber司機發起的這一集體訴訟將于8月6日在舊金山舉行聽證。Lyft也面臨著類似的訴訟。目前,法官拒絕了Uber和Lyft希望駁回這些訴訟的請求,稱一些法律問題需要由陪審團來裁決。(翼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