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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為孩子上學落戶而買房的群體多了起來,而另一方面,房東賣了房卻沒有遷走戶口,使得新房主無法落戶的問題顯得更為突出。這段時間,記者就接到多位讀者的反映,同時各大中介機構也反映,近期因為落戶問題而產生的糾紛增加。
反映:買了房卻落不了戶
2月中旬,市民林先生為了女兒上學,花費了50多萬元,在泉州一知名小學附近購買一套二手房。簽合同前,房東表示該房產可以落戶,他會盡快把戶口遷出去。然而,當過戶手續辦完之后,房東卻以出差、騰不出時間等種種理由,不肯遷出戶口。眼見女兒九月份就要上學,著急的林先生只能反復找中介,但中介除了幫忙聯系房東,也無其他辦法。
無獨有偶。莊先生也遭遇了落戶難的問題。兩三年前,莊先生購買了一套婚房,婚后生有一兒子。購房時,莊先生還未想到將來孩子上學問題,加上夫妻倆都是當地人,戶口都在父母家,就沒有想到遷移戶口。直到前陣子,因為考慮到兒子上學,他打算把戶口遷入新房。
結果,當他到派出所辦理手續時,卻被告知原房東戶口沒有遷出,其家人戶口無法遷入。莊先生急了,趕緊翻找出原房東的聯系方式,然而語音提示該號碼已經暫停使用。隨后,莊先生又找到當時促成交易的房產中介求助。經中介多方打聽得知,房東隨孩子到國外數月了,沒法找到聯系方式。
說法:暫時無法強制遷出
其實,在購買二手房過程中,難落戶的問題并不少見,尤其是春節過后學區房需求大的近段時間,該問題更顯突出。東禾21不動產運營副總監萬小飛介紹,從2月份以來,他們就碰到多起房東不肯遷戶口或找不到房東的情況,而另一方面,有些知名學校對于戶口落戶時間有所限定,因此家長每每遭遇落戶問題就很焦急。
那么,碰到房東不肯配合遷出戶口的情況怎么辦?公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雖然房子已經賣給他人,法律也規定賣家應將戶口遷出買賣的房屋,但是如果賣家沒有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公安機關不能強制性將其戶口遷出。對于房東定居國外,聯系不上房東的情況,賣家沒有新的房屋以供落戶,公安機關也不能強制性將其戶口遷出或注銷。
但是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購房者在買賣協議上可以增加一條款,約定房東應該在某個時間內,配合遷出戶口,屆時,如果房東沒有履行合同,購房者可以以對方違約為由,訴諸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提醒:即便能順利落戶 也要查查“空戶”時間
如何防止落戶難的情況發生?房產中介建議,購房人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除了要求賣家提供房產證、土地證外,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可以讓其遷出戶口的相關材料,如新房的產權證等。
另外,最好在購房合同中對遷出戶口的時間、違約責任作詳細約定,這樣賣方一旦違約,買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或者在支付購房款時,先預留部分房款,約定等戶口遷移、交接手續辦妥之后,再支付剩余的購房款。
同時,還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買二手房是為了孩子讀書落戶,那么在購買之前,應該先了解該套房產的戶口情況。“有些要求間隔三年才能入學。”經紀人介紹,家長在購買“學區房”前,應該先了解該套房產的戶口情況,如果已經“空戶”多年就沒問題,但如果此前房主已有小孩在該所小學上學,那么意味著買下該處房產后,需間隔三年,小孩才能入學。
另外,還應該了解該房產所劃片的學校對戶口落戶時間的限定。經紀人介紹,學校在新學年招生時會查看戶口本,而有些學校對戶口落戶時間便有限定,“比如下半年入學的新生,必須在上半年三四月份前落戶才能順利報名。”
□他山之石
合肥: 賴戶口將被“托管”
2011年1月1日起,安徽省合肥市正式實施了《關于加強房屋登記過程中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如果只有一套房子,而且將它賣掉,那戶口應該轉入派出所專設的集體戶托管,等到有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將戶籍遷出。
如果遇到前房主不愿意將戶口遷出的情況,則規定在將房屋出售之前,原房主必須確認該房屋沒有任何戶口掛靠,才能將該套房屋順利出手。如果已經辦理存量房屋轉移登記手續的,那房屋原房東應當在3個月內,到轉讓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逾期不辦理當“老賴”的,由當地派出所設置集體戶接手管理。
南京:戶口老賴將被強遷
對于購房者買了房卻無法落戶的尷尬情況,南京警方出臺《關于加強房屋買賣戶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對一些暫時沒有地方可以落戶的南京籍居民,可以暫時將戶口掛靠在社區。這一政策,為解決“戶口老賴”問題提供了解決途徑。
根據規定,托管戶政策主要適用的人群,是那些房屋買賣雙方已經合法完成房屋產權交易,買房人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南京市公有住房租賃契約》,并實際居住的市民。這些市民遭遇賣房人未將戶口遷出原住房,導致買房人戶口無法遷入的時候,可以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后,賣房人仍拒絕辦理戶口遷出的,經縣級公安機關審核批準,將賣房人戶口整戶遷移至現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村)托管戶臨時管理。(本網記者 蔡瀟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