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住建部今天(12日)上午發布了《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掇k法》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運營監管、退出機制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住建部新發布的辦法有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第一,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點條件: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申請人的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第二,《辦法》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應當略低于同地段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低于市場價”是基本原則,并且價格是要隨行就市、定期調整的。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同時引導和規范房地產租賃市場。
另外,《辦法》在公共租賃住房的退出機制方面,也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比如,承租人有轉借、轉租或者擅自改變用途、破壞或者擅自裝修且拒不恢復原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累計拖欠6個月租金、未按規定申請續租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有不符合續租條件、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應當在給予的搬遷期內騰退。
眾人期待的公租房管理辦法總算發布了,其中的內容也比較詳細。然而在現實中不少人抱怨,一是公租房總量偏少,好多人說來到一個城市之后,幾乎沒怎么見過公租房,公租房難以普惠,或者說分給了不應該獲得保障的人。另外,還有人對“略低”于市場價這個詞不滿意,像北京、上海這樣的高房價城市,租金略低于市場價,大多數人可能還是租不起。看來,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不光是“租金低于市場價”就能解決問題的。就管理辦法的發布和社會管理的進程,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做出了評論。
楊紅旭:中國在2009年開始大力度推進保障房建設,而且保障方式發生了轉變。2009年之前,保障房主要是經濟適用房加少量的廉租房;2009年到現在,保障方式由所謂的出售經濟適用房,逐漸轉變為重組公租房,所以這兩年公租房的建設力度比較大,但是公租房的運作模式,比經濟適用房要復雜的多。
因為經濟適用房開發完了就可以賣,賣了之后資金就可以回籠,但公租房投入產出周期特別長。2010年幾個部委聯合發布了一個公共租賃房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就是大方面大方針的界定,直到現在又出了一個辦法。從文件的措詞上和名詞上就可以看出,管理辦法要比指導意見更加細化、更加深入,經過這幾年的建設、投資和運營,積累了一些經驗,矛盾也暴露出來了。所以在這個時間結點把公租房好好梳理一下,在它的運作機制方面有一個界定,是有助于中國保障房體系中的領軍產品有序健康發展的背景。
領軍產品在發展中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矛盾,比如辦法中說租金要略低于市場價,那么這個價格能不能低到低收入群體可以接受的程度,或者是負責建公租房的地方政府,或者是提供公租房的開發商愿不愿意承受,這些都給價格標準的制定帶來一定阻力,楊紅旭表示公租房的價格目前確實很難確定。
楊紅旭:公租房的價格現在很難確定。很多人認為,指導方針就是略低于市場水平,但是略低于多少很難界定,因為中國的房租的水平是遠遠低于房價水平的。按國際上所謂租售比或稱為回報率,中國的很多住宅租金回報率只有2%到3%,遠遠低于全社會合理的的5%到6%的投資回報率。即便是按照中國的租金水平,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投資公共租賃房,按照市場租金也很難賺錢,現在略低于市場資金就更賺不到錢了。所以國家必須要給予投資開發管理方政策支持,減免土地出讓金是、稅費等,只有這樣才能夠使投資者和運營者有利可圖。
第二個方面對市場需求方來說,如果是跟市場租金價格一樣,他們寧可去市場租房子,愿意在哪里租在哪租。所以“略低于”還需要地方政府在實際的試驗的過程中找到一個均衡點,房子既能夠減少運營機構投資者的負擔,同時又能讓真正的需要者愿意來租。
有六成以上香港的公租房,租金只占到家庭收入的1/10,有人建議,能不能效仿香港,也劃定一條線或者跟我們的家庭收入來掛鉤?楊紅旭認為,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楊紅旭:香港的公共租賃房是公屋,公屋的租金價格特別低,相當于中國的廉租房。廉租房針對的是城鎮的低收入家庭,租金水平特別低,但是我們的公租房跟廉租房是不一樣的產品。
公租房面對的客戶比較多,包括城鎮的低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也剛畢業的學生等,覆蓋面大,所以門檻比廉租房高。如果按廉租房標準去建,重慶要建四千萬平米,地方政府負擔不起這樣一個沉重的包袱,我們還不能盲目跟香港比。
前一陣子媒體暴光了關于公租房的尷尬,一方面,收入夾心層無法享受公租房,另外一方面,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卻不想申請公租房,他們對于房源的條件不滿意。楊紅旭表示,即使辦法出臺了,也化解不了這個矛盾。
楊紅旭:這個辦法還是一個粗線條的規定。比如一個地方政府、一個城市,要建十個公租房項目,該如何布局?是在市中心還是郊區?是在遠郊還是近郊?地方政府在建設過程中,位置選擇、家具的配套都很重要,最重要的是必須要讓真正的困難群體愿意去租。但這個管理辦法只是在投資管理運營退出方面,做了粗線條的界定,還不能立即成為地方政府可以執行的細則,地方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政策配套。
【央廣財經評論·編輯短評】
公租房作為保障房的一種,對于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來說,大有裨益。然而公租房不光要建好,更要管理好、分配好,否則,不僅空擔了保障房的虛名,還有可能成為權力尋租的腐敗之源。所以,我們期待住建部或者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盡快出臺關于“公租房管理”更為詳細、更符合實情的規定,并把它們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