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戶一致”條件更詳細
今年正逢“龍寶”入學,當年的出生高峰如今已成為入學高峰,不少人戶一致的家長關注入戶年限、戶口名字等排序細則。記者發現,今年不少區在“人戶一致”上作了更詳細的規定。
比如,黃浦區規定,公辦小學招生,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浦東新區規定,“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適齡學生,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18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2018年6月30日。
徐匯區規定,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虹口區規定,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靜安區規定,根據對口入學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以上)、房屋戶主及產權人或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
作者:李星言 朱曉芳 楊青霞 林穎穎 徐斌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