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齊魯理工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大四學生趙鵬(化名)近日向澎湃新聞反映,學校要求下學期選擇自主實習的學生,提供實習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否則將“自動錄入”學校集體實習名單。
1月11日下午,校方回應澎湃新聞稱,的確存在要求學生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的情況,但沒有那么“絕對”。至于趙鵬反映的“沒營業執照復印件就不能自主實習”問題,該負責人說,“據我估計,可能是個別二級學院沒有吃透學校精神,傳達不到位導致。”
齊魯理工學院官網顯示,該校前身是曲阜師范大學杏壇學院和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2014年5月16日更名為齊魯理工學院。先后與國內外500多家大中型企事業單位、醫院開展校企合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不錯。趙鵬向記者提供的學校集體實習可選企業名單顯示,不少與學校有合作的企業名列其中。
趙鵬告訴澎湃新聞,學校稱“這些企業具體去哪家,學生有自由選擇權”,但相關企業怎么樣、作息時間怎么安排、相關待遇有什么保障,學生尚不知情,“選也是瞎選”。
沒有營業執照復印件不能自主實習
趙鵬告訴澎湃新聞,2016年12月中旬左右,學校曾下發兩份不同的申請表,一份是自主實習申請表,一份是學校推薦實習申請表。“自主實習的就填前者,去學校安排企業實習的就填后者。”趙鵬說,當時“沒說有其他條件”。
趙鵬填了自主實習申請表。他選擇前往南方一家電子企業實習,當時已聯系妥當:“那里離家近,工作環境以及給我的待遇都還不錯。”澎湃新聞得到的該校一份學生實習意愿統計表顯示,趙鵬所在專業60余名學生,在去年12月中旬的選擇中,超過一半的學生選擇“自主實習”。
但情況卻有了變化,2017年1月4日,班干部轉發了一份來自輔導員的通知:一,原則上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學院會在近期公布實習單位,由學生們選擇;二,特殊情況申請自主實習的必須1月16日之前提交由教務處發的《齊魯理工學院學生自主選擇畢業實習申請表》,以及自主實習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接收函、協議等材料,由二級學院審批;三,原則上2017年2月10日至5月10日開展實習。
這位輔導員還特別強調:“這是新的本科實習的通知……16日之前無法提交材料的學生統計到學校安排實習的統計表里。”
“這難道不是變相強制學生跟著學校實習么?”趙鵬稱,最近正是考試最繁忙的階段,材料準備時間過于倉促,“即便時間足夠了,對方會放心地將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給一個還沒去過企業的實習生么?”
1月4日晚,趙鵬向實習企業人事處工作人員提出請求,對方當即回絕:“你人現在還沒來,而且一般需要這些東西的是我們確定錄用的人員,即便這樣,還得有三方協議,不過你只是來實習的。”
1月9日,該校另一名學生小艾向澎湃新聞證實:“之前說沒要求,現在又有要求了。”也有學生在網上吐槽,“我們專業實習要求——自主申請書、接收函,還要營業執照,相關協議……我現在也是一頭霧水,哪有實習生去實習像個大爺一樣,要啥有啥。”
據趙鵬講,因為沒辦法拿到營業執照復印件,身邊不少之前選擇自主實習的同學已經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