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學生生命視作兒戲,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情況下,自購小型普通客車從事校車業務,而且嚴重超載。近日,經貴州省納雍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付榮江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付榮江未辦理校車標牌,沒有從事校車業務的資格,但他自己購買了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在納雍縣曙光鄉水淹塘村至家科小學之間接送學生。2016年9月15日至9 月30日,付榮江駕駛自購的客車接送學生。其間,為了一次運輸更多學生上學,付榮江還經常超載。
2016年9月30日,付榮江駕車途經納雍縣曙光鄉營頭村路段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查,付榮江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額定載客7人,實際載有學生20人,嚴重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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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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