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田部長的意思是,事情發生以后,學校也和對方家長以及鄧女士協商了,孩子先治療,醫療費他們會陸續的交上,但鄧女士一家擔心對方家長已經回家,事情拖得越久,越不好解決,所以想談談一次性賠償的問題。
孩子家長:我們想走,想回去治療,眼看都放假了,我們走不了也很著急!
教練:行啊,我通知他們家長吧,讓他們過來協商,就這兩天吧!
學校的這位田部長也答應鄧女士,立刻聯系對方家長,來登封協商后續治療費用以及賠償問題,讓鄧女士一家再繼續等待幾天。
對于這件事,記者咨詢了米宗周律師。
米宗周律師:學生都是未成年,不承擔刑事責任,只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要賠償,當事人沒有能力,他的監護人要承擔責任。另外,學校也有一部分不可推卸的責任。
截至記者發稿前,鄧女士表示,對方家長還沒有確定什么時候來協商這件事,現在十分著急。一家三口因為這件事,已經在外地跑十天了,目前還是不能回家,學校雖然很配合,但是事情還是一點進展都沒有。
(原標題:13歲男孩臉被寢室長潑開水 事后抹鹽毀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