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到被騙后,張婷向鄭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報警。盡管民警迅速聯系鄭州市反詐騙中心,對詐騙分子的作案銀行賬號進行緊急止付,但由于張婷報警時距詐騙分子轉賬已過去將近4個小時,詐騙分子早已將贓款轉移,張婷卡內的20萬元人民幣沒能被成功追回。
鄭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反詐騙民警朱泰隆介紹說,詐騙分子行騙所用的信息,一般是從網絡黑客或者部分喪失職業道德的商家、快遞員手里購買最新的網絡購物訂單信息,內容十分詳細,包括購物時間、店鋪、商品名稱、客戶姓名、電話、收貨地址等。
“騙子發來的網址實為釣魚網站,是犯罪分子仿照網購平臺網頁提前制作的‘假網站’,在這個網頁上輸入信息,騙子便可以從網頁后臺上獲取受害人的銀行賬號、密碼,實施轉賬。而受害人此時收到的驗證碼,是銀行為核實是否為本人轉賬操作而發來的。一旦受害人將驗證碼發給犯罪嫌疑人,錢就會立刻被轉走。”朱泰隆說。
“客服和商家不會通過第三方渠道聯系消費者,任何索取驗證碼的行為都是不法行為。被騙后,一定要第一時間報案。目前,如果受害人第一時間將詐騙分子的銀行賬號提供給民警,鄭州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可以對詐騙分子的銀行賬號進行迅速凍結,阻止其轉移贓款。”朱泰隆提醒網絡購物消費者。(記者 潘志賢 實習生 吳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