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開始施行。根據《辦法》,養老護理員及老年人能力評估師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可獲最高3000元補貼。
《辦法》規定,全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項目分為六類: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生活費補貼等。六類補貼的補貼對象不一,包括勞動者、企業、承訓機構、評價機構等。
其中,“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對象為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就業的勞動者(含在粵就業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港澳臺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勞動者通過自學或者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后,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以獲得補貼。
取得的證書需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備案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含競賽發證機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并發放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二是在《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指導)標準目錄》范圍內的。
補貼標準按照《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確定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其中,“養老護理員”及“老年人能力評估師”補貼標準為:初級工(5級)補貼1000元、中級工(4級)1500元、高級工(3級)2000元、技師(2級)2500元、高級技師(1級)3000元。
勞動者獲得當地發布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范圍內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以上證書的,補貼標準最高可上浮30%,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地市自行確定。
勞動者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可在廣東省人社網上服務平臺全程辦理。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高焓 通訊員 莫冠婷 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