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白的大爺史國強稱,事故發生第二天,他查看了史白的手機微信聊天記錄,發現當晚,史白與一位姓張的老板對話。對方告訴史白“多找幾個”, 史白回復“叫多了,車不夠”。過了一會兒,史白說“老板你快來”,又問“到哪兒了”,張老板說“馬上到了、馬上到了”“給你們開了空調了,到了會暖和”。
當天23時14分,史白給張姓老板回話“上車了”。16分鐘后,車禍發生。
當地交警調查證實,該車輛要去的地方,是距離南善應村約8公里處,位于安陽市龍安區大白線路東的騰飛網吧。
據工商登記資料,該網吧于2015年3月注冊成立,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叫張貴付。經安陽縣公安局進一步調查獲悉,該網吧實際經營者為張貴付的外甥張翔,而張翔正是與史白聯系的張姓老板。
經龍安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旅游局調查,騰飛網吧法定代表人張貴付,2015年3月9日起,先后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公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審核合格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相關證照均在有效期內。
但張貴付將網吧轉讓給張翔并未申報,對于這一情況,龍安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旅游局副局長史志宏稱,2018年,龍安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對該網吧共進行了6次例行檢查,每次去,即使張貴付不在現場,“也能趕回來簽字”,因此沒有發現張貴付已將網吧轉讓的情況。
警方還了解到,車牌號為豫EPP573的小型轎車所有人為張曉鵬,系騰飛網吧法定代表人張貴付之子。但事發當晚,該車輛實際駕駛人是高耀,而高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張曉鵬、張翔分別被公安機關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非法經營罪刑拘。
安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隊長馬振華稱,刑拘之后,張翔承認,是自己讓高耀去接這些孩子來網吧,但最初是史白聯系的他,“說幾個人要去上網”。
11月18日,在派出所向史白的家屬了解情況時,史白的家人向警方提供了那段聊天記錄。但安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隊長張學明發現,史白的家人當時已將史白手機中與其他人的大部分微信聊天記錄刪除,只剩與張翔的聊天記錄。對此,史白的姐姐對張學明說,“和這沒關系,都給它刪了。”
現有的聊天記錄顯示是張翔最先聯系的史白,但警方懷疑家人曾經刪過一部分的聊天內容,因此,需要對其聊天記錄進行進一步的技術恢復。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國務院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并記錄有關上網信息。
針對此次事故中網吧實際經營人張翔夜晚派車接送未成年人上網的問題,史志宏稱,該網吧內設置了未成年人禁入標志,今年8月15日例行檢查時,執法人員曾發現該網吧有未對上網人員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的違規經營行為,隨即依法對其立案并作出處罰。
此外,2015年,2016年,2017年,執法大隊對該網吧分別進行了2次、1次、4次例行檢查。
史志宏說,交通事故發生后,龍安區文廣新旅局立即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網吧專項整治行動,對農村鄉鎮、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等邊緣地區場所,將網吧夜間經營時段作為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加大對網吧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整治力度。
截至目前,事故各項善后事宜仍在進行中。安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長吳保軍稱,相關機構正在就事故中車輛的燈光、車速、剎車等作全面鑒定,“特別是事故發生一瞬間的速度是多少”。吳保軍說,事故責任的認定結果需進一步調查。
(文中未成年人及其家屬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