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大江東公安新灣派出所接到一群眾舉報,稱轄區(qū)某教育機構有一名外籍工作人員非法從事教學工作。接到報警后,新灣派出所民警李鋒立即展開走訪調查,經(jīng)調查,該外籍人員確實曾在某教育機構從事過教學工作。李鋒隨即聯(lián)系了該外籍男子——齊雄,并將其傳喚到了新灣派出所。
當天晚20點左右,齊雄來到所中。在溝通中,李鋒了解到齊雄來自津巴布韋,今年25歲,是杭州某高校一名大四學生。今年暑假,出于鍛煉自己中文口語水平的想法,齊雄來到新灣一教育機構里擔任外教老師,教授英文和足球。據(jù)悉,該教育機構里大部分是初中生,那時齊雄每周來一天,總共來了6次,前后帶了1個學英語的學生和10個學足球的學生。
然而,齊雄并未持有《外國人就業(yè)證》,而且也未向公安機關報送該就業(yè)信息,違反了我國出入境管理法相關規(guī)定,涉嫌非法就業(yè)。最終,大江東公安分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對齊雄處以罰款5000元的處罰,對聘用齊雄的教育機構處以罰款10000元的處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國法律規(guī)定,外籍人士在中國就業(yè)的必須持有《外國人就業(yè)證》和《外國人居留證》。外國留學生在中國勤工助學的,必須經(jīng)所在高校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前往當?shù)爻鋈刖巢块T進行報備。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須填寫《聘用外國人就業(yè)申請表》并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guī)定,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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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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