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高校信息公開做好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年度報告應于2018年10月31日前在學校網站首頁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布,各高校要繼續加大招生、財務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外部監督。
《通知》對年度報告的內容有什么規定?高校哪些信息需要向社會公開?
年度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本學年度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的總體情況,包括制度機制建設情況、推動清單落實情況、開展宣教培訓和考核評議情況等);
?。ǘ┲鲃庸_情況(主要反映通過學校網站、校報校刊、新聞發布會、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動向校內和社會公開信息的情況及相關統計數據,其中通過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清單所列事項的情況要逐項說明并附欄目鏈接,高校招生、財務等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的重點領域信息要詳細說明公開情況和特色做法);
?。ㄈ┮郎暾埞_和不予公開情況(主要反映學校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數量、分類及答復情況,依申請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四)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主要反映本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的評價情況);
?。ㄎ澹┮驅W校信息公開工作受到舉報、復議、訴訟的情況;
?。┍灸甓刃畔⒐_工作的新做法新舉措、主要經驗、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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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ò耍┣鍐问马椆_情況表(逐項列明清單50條事項的網址鏈接,若無相關事項,需作出說明)。
年度報告應全面覆蓋各校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內容豐富、結構嚴謹、條理清晰、數據資料真實準確。報告中統計數據的起止時間為上一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鼓勵高校創新年度報告的編制和發布形式,方便公眾閱讀和獲取。
高校哪些信息要向社會公開?
2014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高校公開擬錄取研究生名單、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等50條信息公開事項。具體有哪些事項需公開?下面一圖帶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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