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
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材料。
經資格復審后,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須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調劑報名工作由相關招錄機關負責。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和調劑報名等具體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面試工作將于2015年3月6日-3月11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