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國考”報名已經落下帷幕,隨著筆試時間的臨近,越來越嚴格的考場紀律考生須引起重視。昨日,安徽省人事考試院發布了《考生須考前周知的新增內容》,其中,考試期間,攜帶手機在身上開機或看時間均算違紀,將會受到禁考5年的處罰。
我省現在已經明確,國考中,攜帶手機在身上并開機;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振動;攜帶手機當作鐘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送信息等;拿出手機并開機;其他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為“使用”或事后核實為使用的,均將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對于考生坐錯考場的處理,我省規定:考試前期,考生主動提出走錯了考場,經主考同意繼續考試的,應作記錄,不作違紀處理;考試期間,由監考人員發現坐錯考場,繼續原地參加考試的,按坐錯考場記錄。閱卷期間發現考生坐錯考場,經查屬于替考的,按替考記錄;不屬于替考且沒有書面說明的,按坐錯考場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