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出入不便,怨聲不斷
昨日中午12時許,一女子出來將車挪走
▲一輛寶馬一輛保時捷跑車擋住居民正常的出行路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實在太過分了,已經不是第一次這么做了!”昨日一大早,家住泉州市區金帝花園的黃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68111稱,他們小區的一條消防通道被三輛小車堵死,導致近10戶業主的車開不出去。當時,黃先生正趕著送女兒上學,既焦急又氣憤。
又有幾位業主報警后,派出所民警來了,交警也來了,但都拿這幾輛車沒轍,物業公司也表示無可奈何。直到昨日中午12時許,這三輛車才被陸續開走。
事件:堵了大家的路兩車主沒一人道歉
昨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金帝花園。在入門不遠處的一條小區道路上,見到3輛小車停在三岔口前,一輛保時捷、一輛寶馬、一輛廣州本田。旁邊綠化帶上的一塊標志牌上明白寫著:“車庫入口請勿停車。”據了解,這條通道還是一條消防通道。
這種情形下,不少業主出行非常困難,騎著電動車的尚能小心翼翼地從車與車之間溜過去,但需要從車庫開車出來的業主,則完全沒辦法。
“半夜3點就看到車停在這里了,可到現在還不開走。”時值中午,業主王女士很急,自家的車出不來,出門辦事很不便。報料人黃先生也在現場,等著事情解決。“去敲過車主家門,但沒人開。”他說。
記者在現場一直等到中午12時許,先見一男子過來將廣州本田開走。面對現場業主們的指責,該男子只拋下一句話:“別人能停,我怎么不能停?”隨后不久,又一年輕女子出現,將寶馬和保時捷挪到了小區里的臨時停車位。面對眾多業主的指責,這名女子一臉平靜,一句話也不說。
“影響太壞了,怎么會有這種人呢?太自私了,還很不安全!”現場的業主們都很氣憤,他們覺得,萬一小區里出點什么事,比如著火,或是有人需要急救,一旦車無法進出,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講述:豪車車主圖方便 多次“沖撞”、“霸道”
黃先生告訴記者,堵路的保時捷和寶馬,是同一業主所有,像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過好幾次,可物業一直拿車主沒辦法。
昨日,負責金帝花園物業的匯嘉(廈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金帝花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張先生表示,他們確實多次和上述車主協商過,但都沒得到解決。
張先生介紹,中午將保時捷與寶馬挪走的女子,并非車主,車主是他們小區三號樓一男業主,姓名不方便透露。“男業主,30來歲,據說二人都在晉江上班。”他說,二人常凌晨才回,由于沒有專屬停車位,小區保安曾將車攔在門外,道閘桿竟因此被強行沖撞了三次,保安一度報了警,對方的態度卻無所謂,說:“不就是賠錢嘛!”
據了解,金帝花園目前有地下停車位210個、私人車庫近50個、公共臨時停車位40多個,而小區住戶、包括店面在內多達900多戶,車位供不應求。小區物業現在的做法是,每一季度進行公共臨時停車位的公示,業主進行申請,抽簽確定3個月的使用權。同時,公共臨時停車位邊上兩棟樓的居民會得到優先照顧。但是,幾輪的停車位抽簽,這位保時捷與寶馬車主從沒提過申請。
“他們非要停在樓下,說是離得近。”張先生說,對方稱臨時停車位離他們家太遠,取車不方便。后來,考慮到這位車主擁有兩輛車,小區曾打算破例為其安排一個收費的臨時停車位,但對方也沒接受。
“有時一旦放他們進來,就總是停到過道上,其他的業主意見很大。”張先生說,畢竟物業沒有執法權,對于這種“霸道”車主,他希望能有一個部門來管管。
說法:小區內車輛停放 建議物業協調解決
昨日上午,交警和東海派出所民警先后到現場了解情況,但最后的建議仍是,小車在小區堵路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由物業協調解決。交警支隊有關人士同時表示,物業應該加強監督管理,在車主亂停車時就及時出面制止,避免事后找不到人。
泉州市消防支隊方面指出,車輛堵消防道安全隱患很大,但具體情況還需物業去和業主溝通協調。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第六章第六十條規定,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規定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編后
公然將車停在車庫門口,不僅堵了其他業主出門的路,侵犯了其他業主的公共利益;更堵了消防通道,違反了消防法,對其他業主的安全構成了威脅。
小區,是所有業主的家,我們享有自己的權益,但不能把圖方便建立在侵犯其他業主權益的基礎之上。張帆 黃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