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辦
教育局:收取“學籍管理費”是學校行為
昨日中午,記者陪馬大姐來到化工路上的中學生學習報附中,一位姓鄧的副校長接待了她。
不過,鄧副校長表示,小金“學籍管理費”的事兒,自己做不了主,需要和劉校長商量商量。而劉校長并未在學校,“他要是下午不回來,我就給他打電話。”鄧副校長表示,“孩子的事是大事,會給孩子盡力報名,今天一定給個回復。”
當天下午,記者陪著馬大姐來到鄭州市教育局咨詢,民辦教育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曾經也有人說過民辦學校收取“學籍管理費”的事,但是他們向物價部門咨詢過,后者從來沒有批準他們可以收取“學籍管理費”。他說,“這是學校的行為。”
當晚8點45分,記者再次聯系上馬大姐。馬大姐表示,鄧副校長給她打過電話,讓她找后勤上一個姓郭的老師,不過,后者還是讓她找鄧副校長協商。